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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蓝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被长宁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,向杨志杰书面致歉

时间:2019-8-9    作者:Kirov    分类: 【归档】一些需要对外公开的企业信息


根据本人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的强制执行,上海蓝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应于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8月16日,为期一个月,在上海蓝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788号凯阳大厦7楼706-1室公告栏内,向杨志杰(本人)书面致歉。



强制执行案号:(2019)沪0105执3647号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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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蓝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《致歉信》